最高检曝典型案例:“内部人”收钱就发特种作
2021年7月21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某钦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判决已生效。
本报讯(记者卢越)缺考也能拿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资格证?6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涉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披露了王某钦受贿案细节。王某钦收受他人财物,违规发放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4000余本,获刑4年。
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王某钦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修改理论考试成绩、未经申请延期复检即直接登录系统打印新证等方式,违规发放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4000余本,作案时间长达7年。违规发放的证书涉及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等岗位,导致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入建筑行业关键生产作业环节,具有严重安全隐患。
卢越
案发单位通过对2013年至2020年期间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发放名单进行全面梳理,发现通过修改考试成绩违规发放证书136本,违规发放延期换证3726本(占同期发放延期换证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上述相关证书均由案发单位予以收回,并要求涉及的相关人员重新参与考试。
另外,检察机关排查出中介人员涉及买卖证件线索34条,已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为推进全市范围内特种作业证书规范发放,检察机关联合应急管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出台《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进行专项整治,有力推动全市建筑行业规范化、系统化治理。
该区应急管理局针对特种人员持证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排查企业73家,其中15家企业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无证操作人员17人,另排查出2人存在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行为,后移送侦查机关办理,目前案件正在审查起诉。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案发单位内部管理中存在的岗位监管缺位、核查机制缺失、财务制度缺漏等问题,吴兴区人民检察院向案发单位指出问题所在,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向案发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要求案发单位倒查追溯,收回整改。
王某钦原是浙江省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14年至2020年,王某钦在湖州市建设培训中心、湖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造价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经办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工人培训考试、复检换证等职务便利,通过为未参加体检、未参加安全技术理论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等人员违规发放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2.92万元。
文章来源:《特种铸造及有色合金》 网址: http://www.tzzzjyshjzz.cn/zonghexinwen/2022/0630/1111.html